拍 卖 公 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3年6月9日10:00在中拍平台(网址:https://paimai.caa123.org.cn)公开拍卖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莆田分公司所属的坐落于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新街口新华大厦一、二层部分房产(建筑面积1486.03m²)5年期租赁权(含1个月免租装修期)。
一、竞买人条件:
1、资信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注册资本或认缴资本人民币300万元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效续存至少2年以上(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的境内企业法人或自然人(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2、竞买人包括单位的法人代表或者实际控制人未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高消费人员名单;3、竞买人若与福建新华发行集团及下属单位有发生违约欠租纠纷的单位不能参加竞租(以委托方确认为准)。
二、相关要求和约定:
1、上述房产租赁权拍卖成交后不得经营图书零售、批发业务,若经营餐饮业、娱乐业等其他经营项目须在获得相关部门经营许可并取得相关证照后方能开展经营;2、标的原承租人经委托方确认并报名参与竞买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若报名截止日未报名参拍则视同放弃优先权);3、其他:以本项目拍卖会资料相关约定为准。
意向竞买者应于2023年6月8日17:00前(工作时间)缴纳竞买保证金¥50万元至我公司账户(款到账为准,不支持代转)并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到我公司办妥现场和网络报名竞买登记手续。
看样时间:2023年5月29日、30日
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联系电话:13159433880 0591-87815567
福建省金盛拍卖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6日
报 名 提 供 材 料
一、拍卖标的: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莆田分公司所属的坐落于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新街口新华大厦一、二层部分房产(建筑面积1486.03m²)5年期租赁权(含1个月免租装修期)
二、拍卖时间:2023年6月9日10:00
三、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6月8日17:00止
四、竞买人条件:
1、资信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注册资本或认缴资本人民币300万元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效续存至少2年以上(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的境内企业法人或自然人(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竞买人包括单位的法人代表或者实际控制人未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高消费人员名单;
3、竞买人若与福建新华发行集团及下属单位有发生违约欠租纠纷的单位不能参加竞租(以委托方确认为准)。
五、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转入账户(不支持现金、不支持代转):
户名:福建省金盛拍卖有限公司;
账号:591902636010266;
开户行:招商银行福州分行五四北支行;
款项用途需注明:竞租新华大厦一、二层部分房产竞买保证金
六、报名提供材料:
1、自然人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若委托代理的还需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自然人相 关信息;
③、提供本人未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没有信用状况不良或者履约能力不足的记录”和与福建新华发行集团及下属单位无发生违约欠租纠纷的承诺书(样式详见报名提供承诺函);
④、银行开具的截至报名截止日2023年6月8日账户资金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资金证明;
⑤、缴纳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的缴款凭证。
2、企业法人报名需提供材料:
①、最新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册资本或认缴资本人民币300万元以上且有效续存至少2年以上的企业);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签字并加盖公章),若委托代理的还需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银行开具的截至报名截止日2023年6月8日账户资金人民币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资金证明;
④、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税务机关出具的上一年度的企业完税证明(若为复印件应由竞租人加盖公章并交验原件)。
⑤、提供本人未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没有信用状况不良或者履约能力不足的记录”和与福建新华发行集团及下属单位无发生违约欠租纠纷的承诺书(样式详见报名提供承诺函);
⑥、竞买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相关人员、专业人员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⑦、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企业相关信息材料;
⑧、缴纳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的缴款凭证。
以上材料复印件均校对原件,复印件应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0591-87815567 13159433880
报名地址:福州市晋安区五四北泰禾广场3号楼819
福建省金盛拍卖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6日
报名提供材料:
承 诺 函(样式)
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莆田分公司:
福建省金盛拍卖有限公司:
兹本人/单位 于2023年6月8日17:00前提供给贵公司的报名参拍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莆田分公司所属的坐落于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新街口新华大厦一、二层部分房产(建筑面积1486.03m²)5年期租赁权(含1个月免租装修期)项目的所有报名材料均系真实的、有效的、无虚假,同时郑重承诺:
1、本人/单位至报名截止日未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没有信用状况不良或者履约能力不足的记录,同时本人/单位与福建新华发行集团及下属单位无发生违约欠租纠纷。
2、郑重承诺本人/单位于2023年6月8日17:00前提供给贵公司的报名参拍的上述项目的所有报名材料若有虚假,本人/单位愿承担法律及经济赔偿责任,本人/单位缴纳给福建省金盛拍卖有限公司的竞租新华大厦一、二层部分房产竞买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可作为违约或赔偿金归贵拍卖公司所有,贵拍卖公司可不予退还给本人/单位,若造成重大损失该保证金数额不足以赔偿的贵拍卖公司可继续追诉。
特此承诺!
竞 买人:
法定代表人(签章):
2023年6月8日